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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至111學年度入學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

107年6月12日應用外語系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07年6月12日應用外語系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7年9月25日應用外語系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07年11月7日應用外語系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10年3月2日應用外語系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10年3月23日應用外語系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10年7月21日管理學院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10年10月7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10年10月14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培養學生跨領域知識技能與競爭優勢,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系課程委員會負責審議學生修讀模組課程之資格認證申請及發證事宜。

三、本系日間學制專業選修課程共分為「文化語言與翻譯」與「英語商務溝通」等兩個模組。學生於單一模組取得最低學分數,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即獲該模組專長(文化語言與翻譯專長、英語商務溝通專長),由系上核發修讀證明,各學制取得模組課程資格之最低學分數如下:

 

模組

 

四、模組申請程序與時間:

(一)申請程序與時間:

      (1)一般學生:取得單一模組課程最低學分者,應於次一學期起檢具「模組資格認證申請表」與歷年成績單,先行向本系教務助教提出申請並由助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再由本系召開課程委員會審核申請學生之模組資格。

     (2)應屆畢業生預計於課程最後一學期始取得單一模組課程最低學分者,應於課程最後一學期第11週檢具「模組資格認證申請表」與歷年成績單,向本系課程委員會提出申請模組資格。如應屆畢業生之模組資格申請經本系課程委員會決議為「有條件通過」,仍必須於畢業前取得學分,始取得模組資格。

(二)應備文件:學生應檢具「模組資格認證申請表」與歷年成績單向本系課程委員會提出申請。

五、學生跨學制修讀模組課程者,悉依本校學生選課相關規定辦理,但名稱或性質相近之模組課程僅得擇一計算學分。

六、本要點實施前已入學本系日間學制之學生,適用於本要點各項規定,但入學時原課程科目表之專業必修課程與模組課程之名稱或性質相近者,不得列入模組課程學分計算。

七、 本要點經本系課程委員會通過,送院、校課程委員會審議,並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相關表單: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

二、各學制模組認證申請表

(五專) 英語商務溝通

(五專) 文化語言與翻譯

(四技) 英語商務溝通

(四技) 文化語言與翻譯

(二技) 英語商務溝通

(二技) 文化語言與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