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能力指標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系(科)核心能力指標
100.12.8 應用外語系(科)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課程委員會暨 100 學年度第1次本位課程會修訂通過
101.12.20 應用外語系(科)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課程委員會暨 100 學年度第2次本位課程會審議通過
101.3.5 應用外語系(科)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101.3.27 本系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複審通過
101.4.16 應用外語系(科)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課程委員會審議、101.6.11 本系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複審報告
101.6.20 應用外語系(科)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5次課程委員會追認
101.10.2 應用外語系(科) 101 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3.11.24應用外語系(科) 103 學年度第1學期第 3次課程委員會審議
104.01.07 應用外語系(科) 103 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108.09.05應用外語系(科) 108 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審議
108.09.05應用外語系(科) 108 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8.10.22 管理學院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會議通過
108.11.5 管理學院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108.11.26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課程會議核備
108.12.06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核備
110.01.05應用外語系(科) 109 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課程委員會審議
110.01.05應用外語系(科) 109 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3.09 管理學院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110.03.11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會議核備
110.04.01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核備
編號 |
系科指標簡稱 |
指標定義說明 |
對應 院指標 |
對應 校指標 |
|
1 |
英語及第二外語能力 English Proficiency; Second Foreign Languages Ability |
英語及第二外語一般能力及文學文化創作能力 1.五專與夜二專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之聽、說、讀、寫能力 2.日二技、日四技與夜二技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之聽、說、讀、寫能力 3.具備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其中一種語言中級之聽、說、讀、寫能力 4.熟悉外國文化與具備世界觀 |
專業素養 品格教育 實務技能 |
實務技能 創意創新 社會關懷 自我管理 |
|
2 |
外語應用專業能力 Professional Applied Foreign Languages Ability |
外語教學、翻譯、專業溝通及經貿商務能力 1.具備職場上中英語逐句口譯及中、英文書面雙向翻譯之能力 2.具備獨立撰寫專題之能力 3.具備全球文化、政治、經濟等方面之專業背景知識。對專業議題具獨立思考及批判能力 4.善用語言學和英語教學知識、靈活運用所學 5.具備設計創意教案之規劃能力 |
專業素養 品格教育 實務技能 |
實務技能 創意創新 自我管理 |
|
3 |
商管能力 Business Administrative Skills |
商業管理一般能力及應用能力 1.具備國貿、會計、管理及資訊等商業專業能力 2.具備創新思維、運用組織理論與管理學知識解決問題能力 3.強化實務案例經驗 4.具備專業英語商務溝通能力 |
專業素養 品格教育 實務技能 |
實務技能 創意創新 自我管理 |
|
4 |
社會學習統合能力 Integrated Social Studies Ability |
人文素養與服務學習能力 1.具備思辨能力與道德品格之涵養 2.具備獨立作業能力與團隊合作之精神 3.具備利他與關懷社會之價值觀 |
品格教育 |
社會關懷 自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