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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

【通知】本系六年一貫副學士、學士學位課程申請辦法公告

一、主旨:

  為鼓勵本系專科部五年制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二年制學士班

  並連續學習縮短修業年限,特訂立本辦法。

二、對象:

  本系五專四年級學生前七學期歷年學業成績累計排名在全系(班)前百分之五十以內

  得向本系提出申請預備學士生(以下簡稱預學生)甄選。

三、申請資料:

  申請者請於 110年5月3日(星期一) 前,檢附以下申請資料各一份提交系辦高啟豪老師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明書

  3、自傳

  4、讀書計畫

  5、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四、重要注意事項:

  取得預學生資格後,必須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不含延畢生)取得副學士學位

  並於畢業年度參加本校二技入學招生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學士生資格

五、學分抵免等其他詳細規定事項,

  請參照「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六年一貫副學士、學士學位施行細則

聯絡人:高啟豪老師(keigokao@ntub.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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