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本系六年一貫副學士、學士學位課程申請辦法公告
一、主旨:
為鼓勵本系專科部五年制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二年制學士班,
並連續學習縮短修業年限,特訂立本辦法。
二、對象:
本系五專四年級學生,前七學期歷年學業成績累計排名在全系(班)前百分之五十以內
得向本系提出申請預備學士生(以下簡稱預學生)甄選。
三、申請資料:
申請者請於 110年5月3日(星期一) 前,檢附以下申請資料各一份提交系辦高啟豪老師: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明書
3、自傳
4、讀書計畫
5、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四、重要注意事項:
取得預學生資格後,必須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不含延畢生)取得副學士學位,
並於畢業年度參加本校二技入學招生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學士生資格。
五、學分抵免等其他詳細規定事項,
請參照「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六年一貫副學士、學士學位施行細則」。
聯絡人:高啟豪老師(keigokao@ntub.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