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4-1)應外系學生參加專業考試檢定獎勵補助說明事項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
學生參加專業考試檢定獎勵補助金說明事項
一、為持續培養本系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並鼓勵學生拓展學習網絡,
同時藉由考取相關專業證照,展現本系學生專業實力,
爰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學生參加專業考試檢定獎勵辦法」規定,
修訂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參加專業考試檢定獎勵補助金說明事項。
二、獎勵對象及申請時間:
本獎勵對象為本系在學學生(不含國際學生),
欲申請之在學學生並應符合下列證照資格,於每學期申請時間向本系系辦提出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時間:自114年11月4日至114年12月1日。
(二)獎勵類型:
- 英語證照:於補助當年度考取「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證照獎勵類型表」中英語證照類。
- 第二外語證照:於補助當年度考取「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證照獎勵類型表」中第二外語證照類。
- 專業證照:於補助當年度考取「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證照獎勵類型表」中專業證照類。
三、申請程序文件:
(一)符合獎勵資格者,請備妥相關考試成績證明
(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證後發還,影本留存),
並填具申請表與匯款資料表,向本系提出申請。
(二)若考試成績證明上所載姓名為英文者,
應另附足資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影本(如:護照)俾供驗證。
四、獎勵名額與金額:
114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證照獎勵方式如下─
- 考取英文證照類並達獎勵標準者,每張證照獎勵新臺幣壹仟伍佰元,
其中大學部10名,專科部10名,共20名;若達到成績優異者,每張再給予獎勵金新臺幣伍佰元。 - 考取第二外語證照類並達獎勵標準者,每張證照獎勵新臺幣壹仟元,全學制共20名。
- 考取專業證照類並符合獎勵標準者,每張證照獎勵新臺幣壹仟元,全學制共20名。
- 以114年6月至11月底考取上述證照者為限。
五、本獎勵對象於同一學制內,參加本獎勵說明第二點所列檢測,並符合獎勵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惟每位獎勵對象每類獎勵次數以一次獎勵為限。
六、同一證照檢定如已獲得本校其他補助或獎勵,則無法再向本系申請本獎勵;重複領取者,一經查獲,除取消資格外,並追繳所發獎勵金。
七、相關補助經費停止補助或用罄時,本獎勵即自動終止。
八、如有未盡之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