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大學生攜手陪讀實施計畫」
申請流程: (申請內容詳如附件)
(一) 有意願參與之學生,請於期限內填妥申請表。
(二) 惠請各所系科依學生國英數表現於申請表中「推薦人」處核章並加蓋關防。
(三)申請學生於108年1月30日前將完成之申請表交至學務處學務長室。
(四)學務處統一向有需求之本校周邊臺北市國中申請擔任陪讀人員。
(五)該國中確定後,學生開始擔任陪讀人員。
相關網址: http://stud.ntub.edu.tw/files/14-1007-66261,r1-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