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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

【徵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應用外語系徵聘專任/專案教師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應用外語系

徵聘專任/專案教師

一、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領域:國際行銷、國際企業經營、國際傳播、國際教育、國際人力資源管理、國際會展、國際觀光、數位科技及英語文等相關領域之專任/專案教師共計2名

三、申請資格:

1、已取得上述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具備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

3、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須符合此項規定。

4、具備助理教授證尤佳。

5、專任教師員額至少二篇;專案教師員額至少一篇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已接受刊登之匿名審查期刊文章。

6、具備以下條件者尤佳:

(1)具系所行政實務、撰寫與執行計畫、課程規劃經驗。

(2)具優良學術研究能力,如執行國科會或教育部研究計畫、發表於國內外優良期刊或專書之學術論文者。

(3)於產學合作機關(構)或產業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並提出相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者。

四、工作項目及授課時間:

1、本校應用外語系教學、研究及系務行政服務工作、各類計畫之推動與進行等。

2、教師之教學時段,可能於星期一至五晚間排課。

五、起聘日期:確切日期以完成校內相關會議流程及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六、申請資料:

1、基本資料表(請於本系公告網頁下載)。

2、履歷表:包括自傳、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除檢附紙本外並同時至連結:https://reurl.cc/RYXYlz填具申請資料。

3、身份證影本、教師證書影本、大學、碩士和博士歷年成績單和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4、實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一年以上,請註明起訖日期)。

5、推薦函二封。

6、專任教師員額至少二篇;專案教師員額至少一篇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實際研究成果,並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及研究計劃(含特殊表現)。

7、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8、擬開設本系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至少各一門之教學大綱。

9、近二年教學評量及其它有利審查文件。

10、缺件、逾期或資料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七、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郵戳為憑)。

八、郵寄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應用外語系教師】及白天連絡電話)。

九、洽詢人:吳助教,電話(02)2322-6418,電子信箱:tcwu1222@ntub.edu.tw

十、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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