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第1學期撤選公告
101學年度第1學期撤選公告
申請期間:101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
申請程序:
一、填寫學生選課申請書。
二、經任課教師簽名同意。
三、經系科主任同意。
四、教務處辦理撤選。
五、不予退費。
符合以下條件:
一、每名學生每學期限撤選一個科目。
二、撤選後總學分數不得少於該學制所規定之最低學分數。
三、歷年成績單之成績欄中應註記「撤選」之字樣,但不列入學分及成績計算。
101學年度第1學期撤選公告
申請期間:101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
申請程序:
一、填寫學生選課申請書。
二、經任課教師簽名同意。
三、經系科主任同意。
四、教務處辦理撤選。
五、不予退費。
符合以下條件:
一、每名學生每學期限撤選一個科目。
二、撤選後總學分數不得少於該學制所規定之最低學分數。
三、歷年成績單之成績欄中應註記「撤選」之字樣,但不列入學分及成績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