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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11.2~109.12.1 開放110學年度交換生申請

申請時間:109年11月2日起至109年12月1日止

申請資格

學籍:

提出申請時已經是

1. 二技一年級第二學期(含)以上

2. 四技二年級(含)以上

3. 五專四年級(含)以上

學業成績(一項即可):

1. 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含)以上

2. 歷年平均班級名次前70%

操行成績:前一學年每學期均為A以上(含A)

交換期間仍未領到畢業證書

 

申請詳情連結:https://oia.ntub.edu.tw/p/406-1006-80749,r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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