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112年度英語比賽注意事項等相關活動訊息
一、為提升桃園市轄內青少年學子之外語能力,並藉此培養該市青少年世界觀與全球視野,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爰規劃推辦旨揭比賽,期藉相關競賽方式,
強化該市青少年學習英語之自信心與榮譽心。
二、旨揭比賽活動係訂於112年3月18日(星期六)假會稽國中及快樂國小舉行,
桃園市政府並請參賽隊伍務必於該日上午8時至8時20分報到,逾時則以棄權論,
另若現場唱名三次後未出場者,亦視同棄權。
三、為尊重選手比賽及維持比賽品質,旨揭比賽現場不開放家長或師長入場參觀;
另未經主辦單位允許,不得私自拍照與攝影。
四、另請有參加國中、高中職及大專組之選手,本次比賽將於報到時及賽前查驗學生證,
未攜帶者於當日中午12時前補證(學生證),否則取消計分,由下一位學生遞補。
五、其餘相關比賽注意事項,可上該比賽網站(http://tycenglish.tyc.edu.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