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0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乙事。
辦理)10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乙事,請符合資格同學於103年9月29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大專校院具學籍,於修業 期限內之學生,五專前三年及延畢生不可申請。
申請期限:即日起自103年9月29日止
申請方式:請符合資格之同學自行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弱勢助學金網頁自行下載。
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謝謝。
弱勢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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